油价附加税调整表-油价的税额怎么算
1.10月24日24时起广西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2.5月广东加油多少钱+广东油价表
3.燃油附加税怎么收的
4.燃油附加税是多少
10月24日24时起广西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2年10月24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185、175元。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区国VIA标准89号汽油从7.68元/升调整到7.82元/升,每升上调0.14元;92号汽油从8.25元/升调整到8.39元/升,每升上调0.14元;95号汽油从8.91元/升调整到9.07元/升,每升上调0.16元;国VI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7.92元/升调整到8.07元/升,每升上调0.15元。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_
执行时间:2022年10月24日24时起
项目
最高批发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
品种
规格
元/吨
吨
升
国VIA车用汽油
89#
10195
10495
7.82
92#
10825
11125
8.39
95#
11454
11754
9.07
国VI车用柴油
0#
9120
9420
8.07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5月广东加油多少钱+广东油价表
广东是一个很多贸易省,也是一个很大的省,有钱人,开车的人也是特别多的,本篇小编就来跟大家说一说在广东给车加油要多少钱。
年5月广东加油多少钱+广东油价表
年5月11日24时起,广东油价调整: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70元和165元。
5月11日24时起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年5月11日24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70元和165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附表。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年5月11日24时起执行
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销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年5月11日
燃油附加税怎么收的
一、正面回答
1、市区客运出租汽车收取每车次0.5元燃油附加费。油运价格联动增加的收入只用于消化油价上涨对出租汽车营运带来的成本增加因素;
2、实施燃油附加费后,经营者应明码标价、按规定收费并提供发票;
3、网约出租车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列入实施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范围;
4、纯电动车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二、分析详情
燃油附加费是航运公司和班轮公会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该费用以每运输吨多少金额或者以运费的百分比来表示。
三、燃油附加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不可以的,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中,票价、燃油附加费和民航发展基金是分别列示的。其中,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不计入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增值税遵循征扣一致的基本原则,上环节征多少,下环节扣多少,上环节不征税,下环节不扣税。因此,民航发展基金不应纳入进项抵扣的范围。
燃油附加税是多少
燃油附加税的具体金额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油价、税收政策、地区差异等。
因此,无法直接给出一个具体的数字作为燃油附加税的金额。
燃油附加税是一种针对燃油消费征收的税费,其目的通常是为了调节燃油市场、促进节能减排以及筹集财政收入。具体的税率和计算方式会根据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我国,燃油附加税的征收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和调整的。政府会根据经济形势、能源政策以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并通过公告或相关文件来明确燃油附加税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
因此,要了解燃油附加税的具体金额,建议您查阅当地政府或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或公告,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同时,您也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机构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
综上所述:
燃油附加税的具体金额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的,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要了解具体的金额,需要查阅当地政府或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或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规定: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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