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省成品油专项整治-江苏专项整顿成品油价格
1.苏政发[2009]8号文
2.农业新政策补贴有哪些?
3.地沟油可以提炼石油吗
4.最近几年由于食品不安全所引发的大事件
苏政发[2009]8号文
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以及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五日 江苏省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以及 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及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省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关于取消六项收费 1.停征六项收费(已完成)。 2.追缴欠漏规费。自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六费”征稽机构集中力量,依法对欠缴、漏缴规费组织开展追缴。 3.退还预收规费。对已预收的六项收费,由车、船籍所在地交通规费征稽部门在2009年6月30日前予以全额退还。 二、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1.停止征收车辆通行费(已完成)。 2.撤除收费设置(已完成)。 3.合理处置相关设施。省交通厅4月中旬出台统一规划,分类处置停止收费后的相关站房设置。在机构撤销、人员安置后,部分站房设施可统筹考虑改造为公路超限运输治理检测站点、公路养护应急处置中心;省、市际治安卡口所在的收费站站房、监控等设施予以保留,经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继续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便利。 4.保障安全畅通。各地公安、交通部门共同加强拟撤除收费站区和予以保留站点(含一级公路收费站、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的交通、治安管理,确保道路畅通、秩序正常。 三、关于债务审计 1.组建审计班子。成立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债务专项审计工作小组,省审计厅分管副厅长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厅和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等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上述相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承担具体审计工作。 2.明确审计范围。审计范围为我省2009年2月28日撤销的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70个站、131个收费点,具体包括债务余额、公路里程以及收入支出等情况,审计对象为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的债务主体。 3.落实审计任务。按上半年完成倒排工作计划,分四个阶段开展审计工作。4月10日至25日,各审计对象准备相关材料;4月底至5月初,组织专项审计组,进行人员培训;5月上旬至6月中旬,开展审计;6月下旬,出具审计报告,并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具体时间安排可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通知作出调整。 四、关于债务偿还 1.争取适当优惠和减免。各市、县参照有关省(市)和我省以往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的做法,争取给予适当债务优惠和利息减免。省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共同与债权人协调,商定总体原则,省财政厅和交通厅参与;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与银行等债权人商议。 2.明确偿还资金和清偿时间。按照“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省里支持”的原则,在中央安排40%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剩余债务主要由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各市县在3-5年内完成有关债务清偿工作。中央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地方还贷,撤站后本应在中央补助资金中列支的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费用,由省从中央“六费”转移支付资金中另行安排;对债务余额较大或者还款特别困难的部分苏北贫困县,由省从中央“六费”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3.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2009年5月底前,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厅等部门,研究制订全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偿还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尽早落实。 4.签订还债协议。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还债方案,各市县人民政府与有关债权人签订还贷协议。 5.加强监督管理。省财政厅、审计厅、金融办会同人行南京分行和江苏银监局等,加强债务清偿和资金使用监管,支持地方协调有关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偿还债务,确保履行还贷协议。 五、关于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人员安置 1.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满30年或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龄满20年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并经当地人事部门批准,可提前退休。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由原单位一次性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缴纳自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应支付的养老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提前退休手续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 2.在编人员的安置。择优招录至市公路处、县公路站、公路超限治理检测站、养护应急处置中心、一级公路收费站和高速公路路政大队等单位,以及推荐到交通系统的其他单位。如上述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或拟申报参照管理的),按《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合同制人员的安置。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合同性质统筹安置,负责提供1次推荐就业机会,并签订不低于原合同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可转岗到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收费站、公路养护应急处置中心、公路超限治理检测站、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公路养护生产单位等,也可转岗至其他单位。如果安置对象不愿意接受政府推荐的就业岗位,则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新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人员优先从分流人员中吸纳就业。对人员安置压力较大的地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大统筹安置力度,拓宽在公路系统外安置的渠道。 4.具体安置工作流程。各市、县人民政府组建工作班子,制订具体方案。具体人员安置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公开岗位、报名选岗、资格审查、择优录取和办理手续等步骤。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办理提前退休、划转到税务部门等手续。 5.离退休人员的安置与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新的管理单位。 六、关于六项收费征稽人员安置 1.汽车养路费征稽人员内部转至市公路处、县(市、区)公路站、公路超限治理检测站、养护应急处置中心等单位。 2.公路、水路运输管理费和公路、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征稽人员,内部转至道路客货运管理、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驾驶员培训管理、车辆技术管理、城市客运管理等岗位。 3.航道养护费征稽人员内部转至航政和航道(船闸)建设养护管理等岗位。 4.五小车辆养路费征稽人员安置在乡镇交管所等单位,乡镇交管所协助管理辖区内公路、航道、水路运输和内河交通安全。 5.符合提前退休的,按规定办理。 同时,税务部门接收部分在编汽车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根据《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税费改革税务部门接收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8号)文件,省国税部门接受100名,其中行政编制60名,事业编制40名;省地税部门接受398名,其中行政编制239名,事业编制159名。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通过考试录用、调任等方式接受,有关工作另行部署。 七、关于资金保障 1.制订资金转移支付办法。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厅按照改革后形成的交通资金属性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地方预算程序不变、地方事权不变的原则,2009年6月底前出台我省税费改革资金转移支付办法。 2.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支出包括原通过六费收入安排的人员支出,公路养护和建设、公路运输与站场建设、航道养护和水路管理等交通方面的支出,以及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人员安置期间的费用。中央安排的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补助全额用于债务偿还。 3.补助安置资金。原则上,要在2009年底前全部完成人员安置任务。对于及早妥善安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合同制人员的市、县(市、区),由省里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所安置人员原人头经费核定,以3年计算,逐年拨付至2011年12月为止。 八、关于机构调整 5月底前,省编办下发《关于做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通知》,负责做好省级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的调整工作,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指导督促各地编办做好相关机构设置、职责调整和编制划转等工作,确保在编人员妥善安置。 九、其他相关事宜 1.加强新闻宣传。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办加强新闻宣传的扎口管理,各级交通部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相关宣传导向正确、信息准确、引导有力,防止和避免新闻炒作。 2.加强政策解释。及时公开有关政策,切实做好改革涉及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必要时,请专家和权威部门作出准确解释。 3.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人员分流安置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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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新政策补贴有哪些?
农业新政策补贴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建设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补贴、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补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补贴、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补贴、奶业振兴行动补贴、畜牧良种推广补贴。
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补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农机深松整地补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
扩展资料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
2、农机购置补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应补尽补,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
3、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着力发展一批小而精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示范引导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发展。选择地理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保护提升。
4、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聚力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创建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中央财政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安排部分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后,再视情况安排部分奖补资金。
5、农业产业强镇示范。以乡土经济活跃、乡村产业特色明显的乡镇为载体,以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培育乡土经济、乡村产业,规范壮大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农民利益联结共享机制,建设一批产业兴旺、经济繁荣、绿色美丽、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通过安排奖补资金予以支持。
6、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2019年支持天津、河北、福建、山东、湖南、广西、云南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示范。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运营,尽快修通修好覆盖农村、立足农业、服务农民的“信息高速公路”。信息进村入户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营,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7、奶业振兴行动。重点支持制约奶业发展的优质饲草种植、家庭牧场和奶业合作社发展。将奶农发展家庭牧场、奶业合作社等纳入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进行优先重点支持,支持建设优质奶源基地。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8、畜牧良种推广。在内蒙古、四川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对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以及存栏能繁母羊、牦牛能繁母牛养殖户进行补助。在黑龙江、江苏等10个蜂业主产省,支持建设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9、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以重点县为单位,突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谷物和大豆及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集成推广“全环节”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探索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全产业链”生产模式。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10、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社等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为从事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户提供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11、农机深松整地。支持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全国作业面积达到1.4亿亩以上,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12、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轮作休耕试点面积为3000万亩。其中,轮作试点2500万亩,主要在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黄淮海地区和长江流域的大豆、花生、油菜产区实施;休耕试点500万亩,主要在地下水超采区、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施。
13、产粮大县奖励。对符合规定的常规产粮大县、超级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商品粮大省、制种大县、“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省份给予奖励。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其他奖励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于扶持粮油产业发展。
14、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15、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实施玉米及大豆生产者补贴。中央财政将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拨付到省区,由地方政府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依据等,并负责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玉米、大豆生产者。
参考资料:
地沟油可以提炼石油吗
地沟油回收后,除了用提取物制造肥皂外,最普遍的处理方法是提炼生物柴油。后一种方法在当今国际油价高企、传统能源日益枯竭的背景下,更值得提倡。 生物柴油的概念是1895年由德国工程师、柴油的发明者鲁道夫迪索提出的,是指利用各类动植物油脂为原料,与甲醇或乙醇等醇类物质经过交脂化反应改性,使其最终变成可供内燃机使用的一种燃料。
20世纪70年代全球陷入能源危机以后,生物柴油成为了热门课题。与普通柴油相比,生物柴油含硫量低,含氧量高,点火性能好,燃烧时排烟少,一氧化碳的排放与柴油相比减少约10%,可以减排50%的尾气。
此外,生物柴油不含导致环境污染的芳香族烷烃,废气对人体的损害低于柴油。检测表明,与普通柴油相比,使用生物柴油可减少90%的空气毒性。
尽管我国从地沟油里提炼燃油起步较晚,但已得到国际买家的青睐。荷兰皇家航空公司日前宣布,旗下200架航班将使用从地沟油中提炼的生物燃油,而其供应商,就有我国江苏省一家废植物油回收公司江苏洁净环境科技。
9月20日早晨,该公司企业发展部的徐永盛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他们回收的原料油大部分是餐饮业免费提供的餐厨垃圾油(地沟油),由于销量很好,所以在地沟油不够用的情况下,他们也会在市面上购进原料油。
徐永盛说,在与荷兰合作之前,这些提炼后的生物柴油全部由国内企业购买,并时常供不应求。此外,在跟荷兰方面谈判的同时,他们正在筹划跟加拿大合作二期项目,不过,这回出口的将是用垃圾油提炼制成的沼气。
据了解,江苏方面将地沟油制成生物柴油的成本很低,原因是大部分原料油都是免费回收,购买的只占一小部分,并且每吨价格在5200元左右,而制成的成品油出售的价格每吨却可以卖到7900元。
最近几年由于食品不安全所引发的大事件
2005年 2月,在英国最大的食品制造商第一食品公司生产的产品中发现了被欧盟禁用的苏丹红?一号 色素。不到1个月,苏丹红事件席卷中国。 4月 湖南省卫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标识名称为“正蒙牌黄金搭档婴儿奶粉”的产品蛋白质和脂肪含量不符合有关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已导致当地一名婴儿接受入院治疗并诊断为营养不良。 5月底,浙江省工商局公布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20040921批次碘含量超标。 7月25日,新产薯片冒怪味,调查发现食品包装袋残留苯超标,质监部门历年来对食品包装袋抽查的合格率仅半数左右,其中有的奶粉袋居然苯超标10倍。 8月,福建、江西及安徽等地出口的鳗鱼产品,被验出含有孔雀石绿,国家质检总局首次下令全面回收,数日后香港更发现多种淡水鱼含有孔雀石绿,中国因此禁止所有淡水鱼出口到香港。 8月18日,江苏维维乳业有限公司在上海被查酵母菌数严重超标。 上海出现“人造奶”,破皮鞋竟拿来制“牛奶”。 香港出现至少19人因吃烹制的新鲜带子而中毒入院。随后广州也有15人因进食了毒带子“中招”、广西一民工食用毒带子后身亡。广州本地带子销量大跌,酒楼紧急封杀毒带子。 2006年 2月6日,麦当劳承认在美国企业出售的麦当劳薯条中反式脂肪酸含量比以前增加了三分之一。 6月,北京第一例食用福寿螺导致的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确诊。截至8月21日,北京市卫生局统计,全市确诊的广州管圆线虫病病例达到70例。 7月,中央电视台曝光湖北武汉等地的“人造蜂蜜”事件。分子还在假蜂蜜中加入了增稠剂、甜味剂、防腐剂、香精和色素等化学物质。 7月18日,不法分子用淀粉勾兑出营养元素严重不合格的中老年“空壳奶粉”,这些标称“东方牌”和“宝元牌”的劣质奶粉甚至砷元素严重超标。 8月2日,浙江省台州市卫生局在某油脂厂内查扣原料油38600公斤、成品油5300公斤。经台州市和浙江省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样检测,猪油中酸价和过氧化值严重超标,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检出内含剧毒的“六六六”和“滴滴涕”。 8月,媒体曝光南京某沸腾鱼乡将掺有客人的口水、收桌扫进去的剩渣、纸巾、甚至还有烟头的油,简单过滤后再给人吃的“口水油”沸腾鱼事件。 9月,一批来自浙江海盐县瘦肉精超标猪肉和内脏导致上海9个区336人次中毒。 11月,阳江市工商局在辖区7大农贸市场抽检发现,九肚鱼样品全部含有禁用防腐剂甲醛,有的含量?mg/kg 高达119.6,超标10多倍。 11月12日,由河北某禽蛋加工厂生产的一些“红心咸鸭蛋”在北京被查出含有苏丹红。 11月17日,上海市公布了对30件冰鲜或鲜活多宝鱼的抽检结果,30件样品中全部被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部分样品还被检出环丙沙星、氯霉素、红霉素等多种禁用鱼药残留,部分样品土霉素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 2007年 4月12日,“龙凤”、“思念”速冻食品检出致病菌。 台湾“卫生署” 表示,从昆山阳澄湖水产公司进口的大闸蟹验出含禁用致癌物质硝基喃代谢物。已经检验出3000多公斤“含有禁药”的大闸蟹。 4月,据香港食物安全中心的公布,在化验的15个白饭鱼样本中,9个含有甲醛,分量为每公斤含160毫克至620毫克。 菲律宾宣布,抽查市面多款中国食品样本后,发现其中四款食品含甲醛等有害物质,其中包括上海冠生园公司生产的大白兔牛奶糖。 5月23,香港消委会与食物安全中心在样本检测中发现,“肯德基家乡鸡脆薯格”、“麦当劳中薯条”中均含有致癌物质——丙烯酰胺。 11月,台湾著名食品企业味全食品一批婴儿配方奶粉被检验出含有致病菌阪崎肠杆菌。 2008年 日本毒饺子事件。2008年初的日本“毒饺子”事件引发了中国的食品安全危机。 人造“新鲜红枣”流入乌鲁木齐市场, 人造“新鲜红枣”主要经过两道工序,着色和着味。铁锅里放进酱油,使青枣变成红色,并保持光泽。再次放进加入大量糖精钠和甜蜜素的水池中浸泡,使其口感泛甜。 自7月始,全国各地陆续收治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多达1000余人,9月11日,卫生部调查证实石家庄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所致。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5-17 19:17
近年来,我国进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期。劣质奶粉、“苏丹红”辣酱、毛发酱油、石蜡火锅底料、瘦肉精、毒大米、地沟油……“问题食品”之多、涉及范围之广、造成恶果之重,已到了令人谈“食”色变的地步。商务部《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尽管目前上市食品安全状况逐年好转,但食品安全仍存在超标、法律法规缺失、检测及环保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于50%。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问题,正在沉重地打击人们的饮食信心……中国的食品怎么了?明天我们还能吃什么?本篇文章将持续更新2009年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让大家能够有个清醒的认识:一、多美滋婴儿奶粉问题起因:浙江多省63名婴儿在饮用多美滋婴儿配方奶粉后出现肾结石的症状。 进展: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上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与2009年2月11日开始对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多美滋”奶粉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调查。 结果:最后确认只是虚惊一场,经相关部门查实该奶粉并无质量问题。疑问:那这63名婴儿是因何而得肾结石的? 二、蒙牛特仑苏OMP奶 起因:蒙牛特仑苏OMP牛奶由于添加安全性不明物质OMP,它是蒙牛于2006年宣布与某机构联合研发,从牛奶中发现的一种微量存在的天然活性牛奶蛋白。蒙牛声称,这种OMP蛋白对人体骨密度提高和促进骨骼合成代谢具有独特机理和功效。但在中国对OMP的安全性尚未做出明确规定。进展: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于2月11日通过其官方网站,对蒙牛牛奶产品添加OMP一事做出正式回应称:“目前国家正在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对蒙牛特仑苏牛奶中的OMP物质的安全性,质检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研究。对研究结果,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结果:卫生部质检总局等国家六部委组织认定,饮用特仑苏OMP牛奶没有健康危害。 反思:对于食品行业,为什么企业可以在产品中随意加入未经检验添加剂? 三、韩国的好丽友食品、海太饮料 起因:韩国的好丽友食品、海太饮料等6家生产商生产的食品和饮料由于使用了可能含有三聚氰胺的西班牙产的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已被下令召回。 进展:据好丽友食品的相关人士说,国内北方市场产品均是河北廊坊生产基地生产的,而上海等南方市场的产品均是上海青浦生产基地生产的。国内产品的原料采购与韩国总部是完全独立的,大部分都使用国内原料,奶粉全部从法国、新西兰进口
三鹿事件盖棺定论
1.三鹿事件盖棺定论
时间:2009年1月22日
入选理由:2008年曝光的三鹿奶粉事件,对奶制品行业来说简直就是一场空前劫难,“三聚氰胺”一时间成为坊间最火爆的流行语。这个不为普通百姓所熟悉的词语成为事件的绝对主角,一经披露,便引发了中国奶制品行业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信任危机。
事件回放:2008年6月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家长们反映,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当年7月中旬,甘肃省卫生厅接到医院婴儿泌尿结石病例报告后,随即展开了调查,并报告卫生部。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婴人数就迅速扩大到14名。此后,全国陆续报道因食用三鹿乳制品而发生负反应的病例一度达几百例。2008年12月23日,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三鹿集团破产,该公司董事长田文华最终被判无期徒刑。2009年1月22日,三鹿事件最终宣判,尘埃落定。
点评:备受关注的三鹿奶粉赔偿事件因三鹿破产程序被裁定终结而画上句号。这一结果引起了结石患儿家长们的强烈反应。不少人认为,将受害最严重、最广大的一个群体排除在赔偿执行之外有失公平。企业可以破产,但企业的非法行为导致的社会责任不能因此一笔勾销。当企业以非法手段侵害消费者健康权益时,就必须将赔偿责任放在首位,这才是对生命健康权的尊重,这也有助于企业从业者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我们回顾三鹿案件的始终,相对于强调企业的良心与监管的失责之外,最牵动人们内心的无疑是那些结石宝宝。可以说,三鹿可以倒掉,但国家、司法以及社会救济不可缺失。
3.“毒餐具”再现餐桌
时间:2009年4月14日
入选理由:2009年4月12日,因使用国家禁用的工业用料——尿素甲醛树脂生产仿瓷餐具,一批企业被央视曝光。用这种工业材料制成的仿瓷餐具,在一定温度条件下,会变成名副其实的毒餐具。
事件回放:2009年4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自通知发出起到5月15号,要针对仿瓷餐具的加工和生产进行一次集中性的全国执法大检查。央视曝光的一些企业所使用的国家禁用工业用料——尿素甲醛树脂,在相对较高的温度下,遇到水会溶解,释放出甲醛,而甲醛是一种公认的致癌物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所有仿瓷餐具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工业生产许可证才可以生产销售。然而截至2009年3月,全国只有30多家企业获准生产,九成以上生产企业仍旧“无证经营”,仍在用禁用材料生产。甚至一些获得许可证的企业也在使用禁用原料继续生产。
点评:同“毒奶粉”事件一样,在此次“毒餐具”事件中,整个行业也爆出了潜规则。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用“密胺”、“三聚氰胺”等关键词进行搜索,类似“仿瓷餐具生产企业九成‘无证经营’”、“餐具违规使用有毒原料”等帖子让人看了触目惊心。实际上,仿瓷产品的主要成分本应是三聚氰胺。但用三聚氰胺制造一个仿瓷产品的成本是10块钱;而用另外一种树脂——尿素甲醛树脂,则成本只有4块钱,甚至更低。又是一个典型的利益驱动暗黑结局。然而,看着市场上仍旧踪迹可寻的毒餐具,仅有“检查”的“通知”,是远远不够的。餐具质量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和安全,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更不容忽视。
2010食品安全大事件扫描
毒豇豆:农药残留严重超标
2010年1月,武汉市农业局在抽检中发现来自海南省英洲镇和崖城镇的5个豇豆样品水胺硫磷农药残留超标。水胺硫磷是一种高毒性农药,它能经由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人体中毒。
地沟油:“打而复生”、禁而不绝
2010年3月,武汉工业学院教授何东平召开新闻发布会,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紧规范废弃油脂收集工作。据统计,我国每年消耗油脂约2200万吨,其中约330万吨成为废弃油脂。而“地沟油”中的主要危害物之一黄曲霉素是一种强烈的致癌物质,其毒性是砒霜的100倍。
伪紫砂:利益驱使“变身”要价
2010年5月,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市面上热销的紫砂煲,其紫砂内胆不含紫砂,只是普通陶土加化工原料染色而成。这些几元到几十元的陶土内胆,经过厂家加工包装,成了“天然养生”的紫砂煲,以每个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价格卖给消费者。
漂白蘑菇:小学生考验大政府
2010年7月,北京小学生张皓通过科学实验对食用菌进行了荧光增白剂检测。 11月底,“小学生调查蘑菇九成被漂白”等报道见报,成为社会热点事件。 12月1日,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通报对北京市场销售食用菌荧光增白物质专项监测情况,称样品监测合格率为97.73%。小学生与政府部门调查结果的巨大反差引发公众质疑。
毒奶粉:“借尸还魂”三度重来
2010年7月,三聚氰胺超标奶粉 “卷土重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一批送检的奶粉样品中,检验出三聚氰胺超出限量值标准。青海公安机关根据甘肃省提供的线索,协助质监部门对东垣乳制品厂问题奶粉进行了查封。警方查明,在这家乳制品厂发现的约38吨问题奶粉中,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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